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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举行减刑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4-07-04 11:10: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晓琴 周铭

华声在线7月4日讯(通讯员 李晓琴 周铭)“感谢巡回检察组,我认罪悔罪,我改过自新,未来一定好好改造。”听证会现场,服刑人员向某某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几度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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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服刑人员向某某减刑起始时间如何计算存在较大争议,自2016年减为无期徒刑后,一直未获减刑。对此,2024年7月2日下午3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在湖南省德山监狱举行向某某减刑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常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市司法局干警作为特邀代表参与听证。听证会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邝书先主持。

为进一步提升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质效,依法规范减刑案件办理,听证会引入律师为服刑人员向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律师会见了服刑人员向某某,了解其相关诉求,并查阅了该犯服刑档案和提请减刑案卷。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原案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听证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相关参与人员进行了提问。在进行闭门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发表了集体评议意见: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服刑人员向某某可以提请减刑。

邝书先在进行听证会总结时表示,巡回检察组对服刑人员向某某减刑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邀请监狱民警进行旁听,引入律师参与“减假暂”案件办理,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是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的又一例证,是对“减假暂”案件办理机制的积极探索,旨在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阐释减刑制度的价值定位,凝聚社会共识,指导类案办理,推动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减刑适用标准不统一、减刑制度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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