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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平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07 16:44:48   来源: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作者:

住院费用补助标准:

1、起付线:成人每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小儿科每次住院起付线为300元。

2、补偿比例: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为85%。

3、补偿计算公式:补偿费用=(住院总费用-起付线-自负部分)×75%。

4、住院检查费用规定:单项检查(检验)费用在100元以内的全部纳入补偿范围,100元以上的按50%比例纳入补偿范围。

5、普通一次性国产医用材料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全部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国产、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在1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的按50%比例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6、住院药品按照《湖南省基本药品目录》使用,可以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白蛋白、氨基酸、脂肪乳按病情需要各限1个纳入补偿。

7、参合尿素症血透住院病人(包括家庭病床)起付线600元,一年一次,政策范围内费用新农合补偿95%,民政血透救助为总费用的5%。

8、参合五保户和1、2级盲残凭五保证、盲残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民政救助认可书可免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为80%,民政救助总费用的20%。

9、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凭身份证平产每例补助1300元,剖宫产每例补助1600元。

10、意外伤害患者住院补偿:到中国人寿或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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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供稿)


[编辑:资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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