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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致伤害,听证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1-09-08 09:19: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邓以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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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致伤害,听证化干戈

——岳阳楼区检察院举行二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华声在线9月8日讯(通讯员 邓以瑄)“由岳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吴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以上两起案件,今天在这里公开听证。”9月7日上午,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街道、社区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代表等人员参加听证。

按照听证程序,岳阳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亮作为听证会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案情、适用的法律和法定情节,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和胡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

“两起案件系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属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调解过程中,自愿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本着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宗旨,结合高检院‘慎诉’的司法理念,故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和胡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两起案件都是老百姓们身边可能会发生的事,虽然说事情不大,但教育意义深刻。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用心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令我们深有感触。”

“两起案件都属于偶发事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轻处罚,同意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虽然两名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是两人均认罪认罚,我对作不起诉决定没有意见。”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后,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向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进行提问,并发表评议意见。岳阳楼区检察院将在充分参考听证员评议意见及各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

“对不起,由于自己的一时冲动既伤害了别人也触犯了法律,真的很后悔……”

“这么大岁数,给家人、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丢人了,以后不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深刻反思。

岳阳楼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启明表示,“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有助于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让公平正义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检察机关也是一种监督。同时,有利于案件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依法处理的结果。”

检察听证在促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监督,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岳阳楼区检察院对20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80%以上集中在拟不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羁押必要性审查、诉讼监督等案件。今后,岳阳楼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难点案件,不断扩大听证范围,全面实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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