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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抗拒的周末两天半短假
发布时间:2015-08-12 08:41:42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赵强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11日下午,长沙市宁乡县旅游局发布通知,宣布该局率先试行夏季“2.5天小短假”。


有些地方和单位非但没有落实带薪休假,就连每周双休也难以完全实施,如此尴尬的现实语境中,对于他们的职工而言,“周末两天半短假”的倡议,无疑是又一次望梅止渴似的刺激。更有愤激的观点以为,“周末两天半短假”只会惠及公务人员,是一项自利的政策,这会加剧休假权利上的不平等。简而言之,对于“周末两天半短假”的意见,民间颇有些反感、抵触乃至反对,这恐怕出乎有关部门的意料。


平心而论,硬要将带薪休假、“双休”的落实到位设置为“周末两天半短假”的前提条件,非要分出个先后秩序,反对者即便不是为反对而反对,也是一种欠考虑的非理性认识。


首先,从《意见》的名称可以看出,周末两天半短假的提出,是出于经济性的考虑,而非从权利公平的角度出发,这或许是引发公众情绪反感的原因之一,但《意见》本身就是有针对性的,不能任意强求其改变议程设置。经济性的意见,首先考虑的是效率而不是公平,也因此这个《意见》顶多会促进,而不必定给所有劳动者带去普惠的休假福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从其发展历史上来看,一方面是劳动者同盟的共同意愿,一方面也是经济诉求和经济后果。比如八小时工作制的由来,不仅是劳动者靠斗争获得了休息的权利,也因劳动时间的缩短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倒逼用工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这对于今天的借鉴意义在于,在投资、消费以及就业都需要提升的经济形势下,政府主持倡导增加休假时间,不失为积极的政策取向,不能狭隘地视为自利。


还应看到,《意见》只是鼓励性建议,并非行政强制,鼓励的是有条件的单位。对于公务人员来说,假如全社会都还没有实现周末两天半短假,他们自然也不能够在公众需要上门办事的情况下关门休息。由此而言,大部分公务部门是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公众不必过于担忧公务员先天下之休而休。目前来说,有条件的单位可能是经济效益好、收入高的那部分单位的职工,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去消费,实质上也是财富转移与再分配的方式,有益于促进社会公平。


进而言之,让一部分人先休假,其他人有了参照,其休假的福利也会水涨船高,对于周末两天半短假,即便自己暂时没有享有,也没有理由抗拒。 


■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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