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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岳阳分公司:特事特办,大病保险“特药待遇”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7-12-15 15:52:08   来源: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作者:张雨

华声在线岳阳分站12月15日讯(通讯员 张雨)近日6万多元特药待遇医疗费用补偿到位,岳阳县甘田乡横铺村村民方某平的心里仿佛被注入了一股暖流。

今年5月,方某平被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经过4 次化疗,医药费用高达30多万元,高达数万元的特殊必需药品费用让方某平一家人一筹莫展。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可申请特药待遇保险补偿的政策,让方某平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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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12月14日,岳阳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爱军、中国人寿岳阳分公司党委委员袁耳东以及理赔服务人员等人来到方某平家里,核实情况后,为她办理了“特药待遇”保险补偿费相关手续,方某平获得6万多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特药待遇”医疗补偿费用。

据了解,2016年,岳阳市政府为了保障岳阳地区重特大疾病患者特殊用药待遇,将“特药待遇”直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中国人寿岳阳分公司等商业保险公司响应政策,为全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承办大病保险。对于参加了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患重特大疾病后,符合临床必须、价格昂贵、且已通过谈判机制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等条件者,按规定可以获得特药的大病保险待遇(简称“特药待遇”)。像方某平这种情况,“特药待遇”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待遇享受期为1年,期满后仍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须重新评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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