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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联动,畅通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通道
发布时间:2024-01-04 09:30:4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余琦 林钗丽

华声在线1月4日讯(通讯员 余琦 林钗丽)“我经常要去外地开展业务,请假频繁,但请假手续和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带来很多问题。”在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外出请假情况开展“一案一回访”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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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为长沙一网络传媒公司股东,因犯罪被判缓刑而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因其在公司负责后台运营等事项,需经常性请假外出平江县。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其外出必须履行严格的请销假审批手续、每天需要定位打卡两次等,这无疑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诸多不便。

在对吴某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后,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其在矫期间的真实表现、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情况,以及批准跨市县活动后是否造成其脱管、漏管等进行了综合性评估。两部门严格审查后,一致认为吴某自入矫以来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社会危害性小,可以一次性批准其六个月内跨市、县活动。

“真的感谢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给我解决了大难题!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回报社会。”办完手续后的吴某不由真诚感慨道。

据悉,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及管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已对8名涉企法人股东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放下“包袱”。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一体化协助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干得好”。


一审:张娟玲,二审:秦郁欣,三审: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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