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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一客车超载16人 司机被刑事立案
发布时间:2019-09-23 11:15:3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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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9月23日讯(通讯员 凌萍)近日,平江客车司机王某某,因驾驶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被平江县公安机关查获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侦查。

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大庆安保维稳冲刺攻坚战部署要求,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管控,以“二客一危一校”及面包车为重点,严格落实“六个严禁”。9月21日,该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上塔市镇开展巡查执法,下午5时许在上塔市镇金星大道路段对王某某驾驶的湘F****1中型普通客车实施检查时,发现该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定载35人。王某某实施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80%以上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9月23日,平江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平江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案及近期查处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典型案件,向全县运输企业及所有重点车辆驾驶人通报,教育引导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加大站场和路面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偏远班线客车的检查,坚决杜绝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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