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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考评风向标 推动业务提质效——岳阳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08 09:51:10   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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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2月8日讯 为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激发检察官的内在动力,12月7日上午,岳阳市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十次检委会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考评办法》。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胜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院全体检委会委员参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胜昔指出,今年第四季度,高检院根据各地反映,修订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省院结合湖南实际,在此基础上作出调整,提出新的指标要求。考核指标对于提升检察机关科学管理,加强法律监督综合能力,不断激励办案质量的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全体检察人员要主动对标对表,学会看标看表,用有重点、有质效、有成果的方式做好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李胜昔要求,要高度重视核心业务指标考评体系在推进落实工作中的运用。高检院、省院制定业务考评体系,体现了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工作导向和工作重点,对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履行职责具有“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必须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贯彻执行。要将解读的核心业务指标考评体系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项办案工作中。每个业务部门都要就运用和落实好考评体系具体要求制发工作提示,并经常性加强上级院业务部门的指导、督导、检查,推动全市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要把核心业务指标考评体系要求落实到对部门、对检察官的考核当中。各层次考评办法是有机整体,有效衔接,协调一致,互相促进,要根据指标体系,修改对部门、对检察官的考核办法,实现评优促差,压实责任担当。要督促各基层院将考评指标体系与本地、本院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发现、总结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落实中的问题,有针对性予以调整完善,把办案效果最优的“案结事了”导向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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