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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娃次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岳楼政人〔2012〕3号)
发布时间:2012-09-07 14:40:07   来源: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  作者:

岳楼政人〔20123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达娃次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22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达娃次仁同志任岳阳楼区信访局副局长(挂职三个月);

    玛同志任岳阳楼区司法局副局长(挂职三个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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