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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589吨过期农药被清运处置
发布时间:2023-10-12 15:04:2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 陈泓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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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办案检察官到过期农药堆放点走访调查。

调弦河历史悠久,千百年来一直流淌在“江湖”(长江与洞庭湖)之间,发挥着航运、灌溉及分江入湖等作用。调弦河流经湖南省华容县境内,滋养着沿岸百姓,又名“华容河”。

20年前,有人在华容河边不远处开了家农药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公司经营困难,589.67吨农药过期,并长期违法堆放在华容县章华镇北街社区某居民小区内。在三处农药堆放点的内外,异丁烯含量均超标,其中1处堆放点与居民楼相隔不足2米,部分农药溢散出来。为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现在终于敢开着窗户睡觉了,再也不怕刺鼻的农药味了。”10月6日,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华容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到该小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听到了居民的心声。

城镇中心惊现大量危险废物

2021年11月,在华容县检察院开展进社区走访调查活动期间,李大爷反映他之前居住的章华镇北街社区某居民小区存放着大量过期剧毒农药,整个小区都弥漫着浓烈的刺激性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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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前往该社区走访调查,附近居民抱怨道:“就算把窗户关紧,半夜还是会被那股味道熏醒。”而穿过某居民小区的内部道路,在一处农药堆放点百米开外的地方,即使戴上防毒面具,发酸、刺鼻的异味仍扑面而来。还未走进该堆放点,检察官便透过窗户看到里面堆放着大量的农药,有的包装盒因为年代久远早已腐坏,但依稀能看清纸盒上写着甲胺磷、杀虫双等字样。除了这里,还有两处农药堆放点。情况紧急,容不得半点懈怠。华容县检察院立即向岳阳市检察院汇报,随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由市县两级院检察人员组成联合办案组。为全面掌握情况,承办检察官前往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和章华镇政府等单位调取材料,多次走访社区和涉案居民小区,询问涉事企业主、小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同时借助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
“那些农药是2004年采购的,一共有十多种,但是因为经营困难,我确实没有能力处理这些高毒、剧毒农药,所以只能堆放在那里……”涉事企业主朱某说,一处农药堆放点是该公司原来设在某居民小区一楼的办公地,另外两处则是小区里类似厂房的2个独立仓库。

检察官深入调查后,进一步核实了三处农药堆放点内均存放有大量高毒过期农药,有的已发生腐烂并存在泄漏情况,堆放点均未建设任何环保设施,其中一个仓库与居民住宅仅一墙之隔……

华容县检察院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处农药堆放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三处农药堆放点内外的异丁烯都已严重超过国家标准。经过更加细致的分析,检察官发现三处农药堆放点均位于县城商业集中区,周边受到直接影响的居民至少有158户550余人;堆放点紧邻华容河大堤,50米范围内还有一所小学。“这些危险废物如果泄漏严重,很可能危及地下水安全……”办案组决定加快速度监督履职。

检察建议助力破解困局

异丁烯非常危险。一方面,它对人体有麻醉作用,人如果吸入高浓度异丁烯会产生窒息反应,另一方面,它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

过期农药属于危险废物,其毒性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会造成有害影响,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涉及多个单位,到底该谁来管?在岳阳市检察院第一次组织召开的磋商会上,相关人员并没有形成共识。

“面对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对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显然不是优先选项。诉讼过程太长,而违法行为人也根本没有执行能力。”承办检察官介绍道,“相关行政机关对这个情况都清楚,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症结主要在于处置费用高昂,而责任主体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力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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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岳阳市检察院、华容县检察院先后对多个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主动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对如何解决和消除生态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进行诉前磋商。会后,两级检察院分别向相关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现场核实,发现相关部门对履职义务和监管责任仍存在分歧,加上处置费用预算达数百万元,处置工作再度陷入困境。

为此,两级检察机关召开案件推进现场督办会。经过多次沟通、督办,各部门开始形成合力。一个月后,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华容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过期农药处置会议。不久,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章华镇政府、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明确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履行代处置程序,委托有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这批过期农药,华容县政府按照属地责任预支付处置费用800万元。

公开听证终结审查

2023年5月底,涉案589.67吨过期农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公共利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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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机关垫付的800万元处置费,如何向已经破产的涉案公司追偿?只能从该公司仍拥有的固定资产入手。经评估,该公司所拥有的厂房、门面房、住房等固定资产共计价值2300余万元。“这笔费用应该认定为公司的共益债务。”在应邀参与案件讨论时,身为律师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柳明提出这样的意见,检察“外脑”为推动案件办理提供了思路。

为有效保障行政机关代为垫付的处置费用追偿到位,岳阳市检察院督促和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处置费用的债权申报。

6月26日,因案情重大且涉及社会公共安全,两级检察机关就该案是否达到终结标准邀请相关各方召开案件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展示了调查证据,行政机关主动进行履职情况说明,公司破产管理人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公司财产和处置费是否属于共益债务进行了说明和分析。参与听证的各方人士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督促消除存在多年的社会重大安全隐患,保护了相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了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案件达到终结标准。

10月6日,检察官再次到涉案社区进行跟踪回访时,金桂正飘香,附近的华容河清澈见底,几只水鸟在水面悠然盘旋。

“公益诉讼检察并非‘零和博弈’,本质还是通过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助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岳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胜昔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对一些“硬骨头”“老大难”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张吟丰 陈泓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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